丹麦.探亲、访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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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资 料 清 单  | 
 原 件  | 
 复 印 件  | 
 资   料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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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护  照  | 
 1本  | 
 1份  | 
 A.       护照有效期必须在申请人实际出发之日仍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B.       护照签证页有连续3页空白页; C.       护照须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非以上四省者,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半年前开始生效的,不足半年者还需提供旧暂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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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 
 照  片  | 
 3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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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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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 
 外方邀请资料    | 
 1份  | 
 1份  | 
 A. 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如果费用由邀请人支付,必须在信中说明) B. 邀请人身份证明:邀请人护照复印件,非丹麦籍邀请人需出示有效丹麦签证或长期居留证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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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双方关系证明  | 
 1份  | 
 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可以请提供认证书) 请注意:所有认证书是公证书经过各地省级外事办公室认证,方为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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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  | 
 中方英文准假信原件  | 
 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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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英文准假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B.      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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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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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无需出示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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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 
 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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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份  | 
 A.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B.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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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  | 
 个人财产证明  | 
 越多越好  | 
 A、如费用自己承担费用,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存款金额最少三万人民币且定期三个月或者以上(必须提供)。 B、其他财产: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银行对帐单(原件并盖章)、国库券、股权证等(建议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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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  | 
 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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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份  | 
 覆盖整个旅行行程的保险。(必须在申根国有效,医疗保险额须达到30万以上----我公司可以代办,价格参看《申根保险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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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申请表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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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表可使用中文填写欧洲签证表格,并亲笔签名确认信息准确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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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其他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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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申请人未满18岁,须有父母同意其赴丹麦的公证书.  | 
签证费:1300元/人,拒签费为:1050元/人;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
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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