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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探亲访友签证

签证编号:0034
价  格: 1,200.00
支付价: 请登录 
市场价: ¥1,300.00 节省了: ¥100.00
签证有效期:领事馆定
入境有效停留:领事馆定
签证申请时间:4-10 个工作日

可选择以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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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信息

丹麦.探亲、访友签证

温馨提示  持申根商务签证者 (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 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 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冰岛,匈牙利,斯洛伐克,捷克,斯洛文尼亚,波兰,拉脱维亚,立陶宛,爱沙尼亚,马耳他和瑞士.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

序号

资 料 清 单

 

        

01

 

1

1份

A.       护照有效期必须在申请人实际出发之日仍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B.       护照签证页有连续3页空白页;

C.       护照须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省,非以上四省者,须提供上述四省区的有效暂住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半年前开始生效的,不足半年者还需提供旧暂住证)

02

 

3

 

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

03

外方邀请资料 

 

1

1

A. 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如果费用由邀请人支付,必须在信中说明)

B. 邀请人身份证明:邀请人护照复印件,非丹麦籍邀请人需出示有效丹麦签证或长期居留证的复印件。

04

双方关系证明

1

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可以请提供认证书)

请注意:所有认证书是公证书经过各地省级外事办公室认证,方为有效.

05

中方英文准假信原件

1

 

A.      英文准假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B.      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06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1

 

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无需出示该证明.

07

个人资料

 

1

A.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B.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每一页复印件(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结婚证复印件。

08

个人财产证明

越多越好

A、如费用自己承担费用,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存款金额最少三万人民币且定期三个月或者以上(必须提供)。

B、其他财产:房产证、汽车行驶证、股票、银行对帐单(原件并盖章)、国库券、股权证等(建议提供)。

09

保险

 

1

覆盖整个旅行行程的保险。(必须在申根国有效,医疗保险额须达到30万以上----我公司可以代办,价格参看《申根保险简介》)

10

申请表

1

 

申请表可使用中文填写欧洲签证表格,并亲笔签名确认信息准确无误。

11

其他

1

 

如果申请人未满18,须有父母同意其赴丹麦的公证书.

客人须知  面试时间以领馆预约为准。面试结束后,签证审核时间一般为4-10个工作日(根据个人情况不同领事馆有权决定最终审理时间);( 部分申请人可以免面试,请参照《德国免面试》费用另计)

签证费:1300/,拒签费为:1050/;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

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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