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商务签证
序号 |
资 料 清 单 |
原 件 |
复 印 件 |
资 料 说 明 |
01 |
护 照 |
1本 |
1份 |
A. 护照有效期必须在申请人实际出发之日仍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如曾有旧护照请提供; B. 护照签证页有连续3页空白页; C. 受理区域为北京领区:除工作地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的申请人的签证,其它地区的申请由捷克驻北京使馆受理。 |
02 |
照 片 |
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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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半年的白底两寸彩色照片。 |
03 |
外方邀请资料 (邀请函必须原件) |
1份 |
1份 |
A. 经捷克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当地分局认证过的官方邀请函原件。 B. 捷克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04 |
中方英文派遣信原件 |
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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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派遣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并注明负责人职位);须有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请指明申请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护照号和申请人在公司里的职务。确认函应该写明此次商务访问的性质和预计停留的时间,以及谁将承担申请人在捷克逗留期间所支出费用。 B. 名片: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 |
05 |
中方公司资质证明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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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06 |
商务往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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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如双方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合同意向书之类(尽量提供)。 |
07 |
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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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A.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复印,结婚证复印件。 B. 领取签证委托书。(可在面试当场提出委托,如签证官不同意,则需作委托书公证,否则必须本人领取)。 |
08 |
个人资产证明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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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个人银行近6个月以上银行流水记录(清单上必须能看到本人名字、卡号,并加盖银行章)或存折复印件; B.银行存款证明(50欧元/天)+国际信用卡原件及对账单 或银行存款证明(50欧元/天)+旅行支票(50欧元/天); C. 如有其它资产请提供。 |
09 |
保险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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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整个旅行行程的保险。(必须在申根国有效,医疗保险额须达到30万以上----我公司可以代办,价格参看《申根保险简介》)。 |
10 |
机票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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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往返日期的机票原件及复印件。 |
11 |
申请表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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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 |
客人须知 申请人须前往北京面试,使馆一般要求30天前提交资料,但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签证费:1600元/人,拒签费为:1350元/人;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公证过的邀请函决定。
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